摘要: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,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维护司法权威,云溪区人民法院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二条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》第一条之规定...
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,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维护司法权威,云溪区人民法院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二条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》第一条之规定,现将我院执行案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予以公告。
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。被执行人在全部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后,本院可以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。
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
2022年7月22日
#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#
对列入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,人民法院将联合公安、检察、征信及监管部门,在行政审批、融资信贷、市场准入、置产置业、生活消费、乘坐飞机、火车、轮船、高铁以及出入境管理等方面,予以信用惩戒和行动管制。对构成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犯罪的被执行人,将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相关规定和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之规定,严肃追究刑事责任。
来源:云溪区人民法院